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联合资助项目合作协议》相关内容,北京市教委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B类项目(以下简称“B类项目”)坚持科学基金制,按照“三审一定”的评审原则,纳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进行全过程管理(B类项目评审流程见附件)。目前申报通知文件正式行文中,为了不影响申报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和总体要求 申报项目要紧密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围绕制约首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服务创新。项目须联合中央在京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申报。并积极发挥项目对于依托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的贡献。项目申请同时应符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 二、申报要求 B类项目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申报。 (一)申请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是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且为北京市属高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有足够时间保障从事所申请项目的研究。 2.B类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须符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管理规定要求(申请人管理规定及解读见附件)。 3.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面上、社科重点、社科面上)的负责人不可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时间安排 1.阶段一:网上填报 申请人于6月29日后向科技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站(http://www.bjnsf.org/)经“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开立项管理菜单下的申请书管理,点击“申请B类项目”按钮,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提交依托单位审核。个人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8月9日16:00。 2.阶段二:审核、网上提交 6月29日至8月9日16:00,科技处对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人所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8月13日16:00前,科技处通过系统统一提交审核后的本单位电子申请书。 3.阶段三:打印纸质申请书 8月15日,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并完成签字手续。纸质申请书应为网上生成打印。8月16日10:00—12:00,请申请人将签字后的申请书交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处理。纸质版申请书原件一式1份。另请项目申请人自行保留申请书复印件备用。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纸质申请书,否则将出现版本号不符等问题。 三、其他事项 为避免申请人因非学术性失误而失去评审机会,请申请人注意,申请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受理: 1.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要求 ⑴ 申请书无原件或无纸质申请书; ⑵ 申请人、项目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未在相应栏目中签字或签章; ⑶ 经费预算未按要求科目填列; ⑷ 申请书缺页、缺项或有关栏目未填; ⑸ 合作单位未加盖独立法人单位的公章; ⑹ 未按要求在“立项依据”后列参考文献; ⑺ 电子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版本号不一致; ⑻ 自行修改申请书栏目或变更栏目顺序; ⑼ 未按要求提供推荐信、导师同意申请的函件、依托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承诺函等); 2.申请人不具备申请条件的 3.不符合申请人管理规定的 注:本通知及附件可登陆http://www.usrn.edu.cn(首都高校科研网)下载。 科技处 2015年6月30日 ![]()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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