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研〔2012〕1 号
各市属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 号)、教育部科技司《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司〔2012〕10 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市属高校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校学风建设工作极其重要和紧迫,要提高认识、规范管理,加快建立学风建设机构,健全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并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二、2 月27 前,填写《学风建设联系人表》并上报市教委科研处。
三、2 月27 日前,在本校网站上开辟学风建设专栏。
四、3 月15 日前,将机构成立情况和实施细则、2011 年学风建设年度报告报送市教委科研处,并在本校网站公布。
五、组织推荐1 个优秀团队和1 名优秀科学家先进事迹,围绕他们教书育人、科研诚信和治学严谨的崇高品德各写成1000字事迹材料,于2 月27 日前报送市教委科研处。
六、第二、四、五项中涉及的上报材料均需一式1 份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七、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本单位学风建设工作,并在广大师生当中开展教育和宣传工作。市教委将定期对各高校学风建设情况开展检查和调研。
附件:1. 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见相关文件)
2. 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见相关文件)
3. 学风建设联系人表(略)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联系人:翟昊;联系电话:6607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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